江蘇推行企業環保信用動態分級
作者: 方圓資信信用評級
近日,江蘇省生態環境廳發布《江蘇省企業環保信用評價暫行辦法》,可實時對企業環保信用進行評價。
據介紹,辦法的制定借鑒了交通違章12分記分管理制度,結合江蘇環境管理要求,形成《江蘇省企業環境行為信用記分標準》,并保留了江蘇環保信用“綠、藍、黃、紅、黑”五色等級劃分。標準設定滿分12分,信用等級由優到劣依次為綠色等級11分至12分,藍色等級6分至10分,黃色等級3分至5分,紅色等級1分至2分,黑色等級小于或等于0分。
初次納入環保信用評價范圍的企業初始環保信用分值為9分。根據環境行為的主觀惡意程度、環境影響程度,最少記1分,最多直接記滿12分,例如對警告或責令停止或改正違法行為的類別扣1分,對因環境犯罪追究刑事責任的類別扣12分。企業負責人如果作出環保信用承諾,企業在1年至2年內無環境違法違規行為可加1分至2分。
據江蘇省生態環境廳相關負責人介紹,原環境信用評價模式的評價結果不能及時反映企業目前的環境狀況,即使企業剛產生較為嚴重的失信行為,也不能立刻在環境評價結果中予以體現,這與目前信用管理要求的實時性、靈活性存在差距。
據了解,辦法將年度評價模式調整為動態實時模式,實現了企業環境信用評價與日常環境監管工作有機結合。環保信用信息產生之日起15日內,由產生信息的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歸集至企業環保信用評價系統,系統將根據信息對應的分值自動進行運算產生環保評價結果。失信行為產生后立即對環保信用等級產生影響,使企業的信用等級與當前的環境管理成效相匹配,保障了環保信用評價結果的時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