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網2月28日訊(記者范金鑫 實習生單義丹)28日上午,省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布會,邀請省工商局負責同志介紹2017年全省市場主體發展情況。記者從發布會上獲悉,全省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不斷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積極完善企業信用監管體系,“一處違法、處處受限”的局面初步形成,信用約束力明顯增強。
山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長、新聞發言人田治穎介紹,全省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雙隨機、一公開”制度框架基本建成,2017年首次實現了“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全覆蓋和跨部門聯合抽查。全省有29萬戶企業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有77戶企業首次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對3615名失信被執行人予以任職限制,對1548名全國和省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推薦人選信用狀況進行了審核。“一處違法、處處受限”的局面初步形成,信用約束力明顯增強。
田治穎表示,目前我省的信用監管工作已經步入了正軌,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山東)的社會認知度和影響力顯著提升,原先企業隱性的登記事項、經營狀況等信息公開化、顯性化、系統化,納入到社會公眾監督中,有利于市場主體“潔身自好”良性運營,推動市場經濟有序運行。為了進一步強化約束和聯合懲戒力度,促進企業守法經營和誠信自律,《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規定了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制度,工商部門將與其他政府部門互聯共享名單信息,實施聯合懲戒。
根據有關規定,存在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屆滿3年仍未履行相關義務等十種情形的企業,將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列入后滿五年未再發生所有規定列入情形的,才能移出。特別是因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屆滿3年仍未履行相關義務而被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的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人,3年內還不得擔任其他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田治穎說,鑒于“黑名單”的嚴重影響,《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暫行辦法》設置了催告程序,工商部門將在企業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屆滿3年前60天內,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以公告的方式提示其履行相關義務,屆滿3年仍未履行公示義務的,由工商部門作出決定,將其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并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