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企業年報進入倒計時,逾期不報將留下信用污點
作者: 方圓資信信用評級
又到了
一年一度企業年報的日子
2019年6月30日之前要報送年報
現在還有最后30多天
年報再不報,后果很嚴重
記得,是很嚴重!!!
嚴重到什么程度呢?
清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提醒,2018年12月31日前成立的商事主體(包括各類企業及分支機構、個體工商戶和農民專業合作社),應當自2019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前,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廣東)”,報送2018年度報告,逾期未報將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被標為經營異常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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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將導致以下后果① 企業未按時進行年度報告公示的,將被市場監管部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② 市場監管部門應當在企業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屆滿3年前60日內,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以公告方式提示其履行相關義務;屆滿3年仍未履行公示義務的,將其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并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3年內不得擔任其他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③ 對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標注為經營異常狀態)的商事主體和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的企業,各行政機關將在經營、投融資、取得政府供應土地、進出口、出入境、注冊新公司、招投標、政府采購、取得榮譽、安全許可、生產經營許可、從業任職資格、資質審核等工作中,依法采取限制或者禁入的聯合懲戒措施。
而根據《廣東省商事登記條例》相關規定,未按照規定公示年度報告或者未按照登記機關責令的期限公示有關信息的,情節嚴重將處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個體工商戶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報送年度報告的,由登記機關責令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