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標準GB/T23794-2015 《企業信用評價指標》廣東省企業信用評價辦法
作者: 方圓資信信用評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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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標準 GB/T23794-2015
《企業信用評價指標》廣東省企業信用評價辦法
一、指標體系
(一)評價類別
為了更好地全面反映企業信用狀況,將指標體系按經濟行業類型和主營業務分為四類:
1. 施工類,適用于經濟行業類型為建筑業以及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等工程施工的企事業單位。
2. 服務類,適用于(除勘查、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社會中介服務機構(信息咨詢、監理、造價、招標代理、會計事務所)等相關服務業。
3. 批發零售類,適用于經濟行業類型為批發和零售業的企事業單位。
4. 材料設備制造類,適用于經濟行業類型為制造業的企事業單位。
(二)評價指標
附件:國家標準GB/T23794-2015《企業信用評價指標》廣東省企業信用評價辦法(原采用《廣東省企業信用評價指導性標準(2014年版)》)說明:
1. 國家標準GB/T23794-2015《企業信用評價指標》以傳統信用評價技術為基礎,借鑒企業文化管理、學習型組織管理、文化鏈管理等理論,結合我國國情實際,從價值觀(守信意愿)、競爭力(守信能力)、社會責任(守信表現)三個維度建立企業信用評價指標。
2. 關于財務狀況、創新和發展能力狀況等項目和指標項中各一、二級指標滿分值的確定辦法,根據《統計上大中小微企業劃分辦法》(國統字〔2011〕75 號)將評價企業劃分為大、中、小型規模,微型企業參照小型規模;參考《企業績效評價標準值 2014》中的優秀值為滿分值。每年根據最新出版的《企業績效評價標準值》更新滿分值。
3. 出現以下情形的不良記錄可定性為嚴重:
(1)被責令停產停業、暫停或取消資格、暫扣或吊銷許可
證、暫扣或吊銷執照的。
(2)存在拖欠勞動報酬或者社會保險費等情況的。
(3)等級調整中規定的情形。
(4)法律、法規、規章和省信用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嚴重不良記錄。
二、信用等級
(一)等級劃分
名 稱級 別
三等a. 誠信 b. 守信 c. 信用警示
九級AAA級BBB級CCC級
AA級BB級CC級
A級B級C級
(二)等級釋義
等級計分范圍信用記錄信用能力風險程度
AAA≥90信用極好很 強幾乎無風險
AA≥80<90信用優良可 靠基本無風險
A≥70<80信用較好較穩定,可能有小波動風險較小
BBB≥60<70信用一般基本具備,容易產生較大波動有一定風險
BB≥50<60信用欠佳不穩定,容易產生較大波動有較大風險
B≥40<50信用較差較 低有很大風險
CCC≥30<40信用很差很 低有重大風險
CC≥20<30信用極差基本無能力有極大風險
C≥10<20沒有信用無能力充滿風險
(三)等級調整
1. 被評企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信用等級下調一個等級(同時符合多項等級下調情形的,不重復下調等級):
(1)近三年存在串通投標、弄虛作假騙取中標行為情節嚴重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
(2)近三年存在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的(依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3)近三年存在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的行為且數額較大或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拒不支付勞動報酬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4)截止信用報告制作日期,成立未滿兩年的。
(5)近三年連續虧損的。
(6)近三年財務報告中有壹年(含)以上未經審計或審計有保留意見且該保留意見對評價有較大影響的。
(7)近三年在信用評價過程中存在隱瞞不良記錄和違約情況、提供虛假信息行為的。
2. 被評企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信用等級不超過BB:
(1)近三年企業或企業高管在檢察機關行賄犯罪檔案中有記錄的。
(2)近一年在參加設區市及以上重大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存在串通投標、弄虛作假騙取中標情節嚴重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
(3)近一年在信用評價過程中存在隱瞞不良記錄和違約情況、提供虛假信息行為的。
3. 出現同時滿足第 1、2條的情形時,取較低等級。
三、報告有效期
信用報告有效期為壹年,起始日為信用報告概述上的落款日期。
四、報告內容和格式
企業信用報告有四大部分,依次為封面、概述頁、正文、附件。
(一) 報告封面應包括報告名稱、報告企業、報告編號、制作機構、制作日期等內容。
(二) 報告概述頁應包括信用等級及釋義、基本信息概述、基本結論及風險提示概述、企業經營情況概述、公共信用監管信息概述、企業榮譽附加等內容。
(三) 報告正文應包括基本狀況、財務狀況、創新和發展能力狀況、信用記錄、結論等內容。
(四) 附件應包括聲明、比較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和現金流量表)、評分表等內容。